台灣疫情尚未平息,尤其日前有多個確診者猝逝家中的個案,令人們感到擔憂。為防止在家隔離的 COVID-19 輕症、無症狀患者病情突然惡化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最新的「居家照護期間警示症狀評估與注意事項」,提到只要有 8 大症狀要其中一項出現,就必須緊急聯絡相關衛生單位;另也公布建議的使用藥物,及「不適合居家照顧」的患者有哪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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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是否出現 8 大症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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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的 COVID-19 感染者症狀輕微,休養後即可自行康復,為了將醫療資源留給重症患者,衛服部呼籲大家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,部分可能有較高風險的病人,則請在家等候衛生單位通知。病人在居家照護期間,請多補充水分、盡量臥床休息,並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。若出現以下警示症狀時,就要立即聯繫 119、衛生局所或撥打 1922:
1. 無發燒(體溫 < 38℃)之情形下,心跳 > 100 次 / 分鐘。
2. 喘或呼吸困難。
3. 持續胸痛、胸悶。
4. 意識不清。
5. 皮膚、或嘴唇、或指甲床發青。
6. 無法進食、喝水或服藥。
7. 過去 24 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;或兒童因為病況無法飲水,出現脫水現象,如:眼眶凹陷、無淚、口腔舌頭乾燥等情形。
8. 低血壓(如果您家中有血壓計,收縮壓低於 90 mmH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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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醫囑,下列藥物可舒緩不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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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無出現上述症狀,可繼續施行居家照護。居家照護期間能使用通訊診療,及按醫囑,提供使用下列藥物舒緩不適:
1. 解熱鎮痛藥物:如:普拿疼【成人一次一錠(500 毫克),兒童使用含普 拿疼之藥水依體重建議劑量服用,每 4 到 6 小時服用一次】,可緩解發燒、頭痛、牙齒痛、經痛、肌肉痠痛、關節痛。
2. 抗組織胺藥物:舒緩打噴嚏、流鼻水、眼鼻皮膚過敏。常見嗜睡、頭暈口乾等副作用;長者使用要預防跌倒發生。新一代的抗組織胺則改善 了嗜睡、疲倦、注意力下降等副作用。
3. 腸胃藥物:如:胃藥、止瀉藥,可舒緩腹痛、腹瀉。腹瀉個案請補充水分和電解質,可以使用運動飲料加入開水稀釋,以及稀飯、土司、香蕉等清淡飲食。
4. 止咳藥物:減緩咳嗽症狀、袪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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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件,才適合居家照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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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非所有患者都適合居家照顧,必須以下的條件都達到,才符合適合居家照顧的條件:
1. 年齡 < 60 歲之成年人;且
2. 無懷孕 / 慢性病 / 免疫低下;且
3. 可生活自理、遵從醫囑;且
4. 無須(如:洗腎等)特殊醫療照顧;且
5. 符合居家環境能一人一室。
其餘對象則暫施行居家照護,並等候衛生單位安排集中檢疫所或醫療院所。其中提到的「慢性病 / 免疫低下」,包含:慢性肺病(氣喘 / 慢性肺部阻塞性疾病)、糖尿病、 高血壓、心血管疾病(冠狀動脈疾病、心衰竭)、慢性腎臟疾病、肥胖、 癌症、器官或骨髓移植、先天免疫不全、長期使用免疫抑制劑或類固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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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資料訊息來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,關於身體病症與治療方式,仍需儘快詢問醫師與相關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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